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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市工伤纠纷律师工程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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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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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: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争取高额赔偿金 案情介绍:委托人系某互联网企业资深员工,在岗多年,工作绩效达标。公司因组织架构调整,未与员工协商一致,直接向委托人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,单方辞退员工,仅愿意支付少量补偿。委托人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,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裁决支持金额远低于预期,当事人不服,委托冯娜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办案经过:接受委托后,冯娜律师全面梳理劳动合同、工作记录、绩效考核材料、辞退沟通记录,重点固定公司无合法事实依据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。针对公司庭审主张员工工作存在过错的抗辩意见,逐一核对证据,指出公司所谓违纪事实并无事实支撑,解除程序亦不符合法律规定。围绕解除行为违法性组织证据链条,提交完整代理意见。 胜诉经验:抓住公司解除行为程序与实体双重瑕疵,驳斥用人单位虚构员工过错的抗辩逻辑,厘清绩效调整不等于可以随意辞退员工,完整还原案件事实。 胜诉判决:法院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判决公司向委托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38万余元,当事人诉求全部得到支持。 案例二:调岗降薪纠纷,拒绝不合理调岗,追回工资差额 案情介绍:委托人在一家制造业企业任职技术岗位,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岗位与薪资标准。企业因内部业务变动,未经协商直接将委托人调至非相关岗位,同时大幅下调月度工资。委托人拒绝不合理调岗,公司便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克扣工资。协商无果后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。 办案经过:冯娜律师调取劳动合同、岗位说明、工资流水、调岗通知、沟通聊天记录,区分企业合理用工调整与恶意调岗降薪边界。庭审中说明调岗应当具备必要性、合理性,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核心劳动条件,公司调岗缺乏客观业务依据,降薪行为没有合同与法律依据。 胜诉经验:辨析企业自主用工权限边界,固定公司恶意调岗降薪证据,反驳用人单位“不服从安排属于违纪”的主张,维护劳动者岗位及薪资权益。 胜诉判决:仲裁委裁决调岗降薪行为无效,裁决单位补足拖欠工资差额共计9.2万元,继续按照原薪资标准履行劳动合同。 案例三:追索加班费、未休年休假工资纠纷 案情介绍:委托人就职于线下零售企业,长期节假日、周末加班,公司实行考勤打卡,但单位从未足额支付加班费,也未安排员工休年假,亦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。离职之后公司拒绝结算上述款项,当事人自行仲裁证据不足面临败诉风险,委托律师介入。 办案经过:冯娜律师指导当事人搜集考勤记录、排班表、工作群记录、加班工作成果、工资发放记录,梳理多年加班事实。针对用人单位辩称加班是员工个人自愿行为的抗辩,结合排班制度、工作任务记录证明加班属于单位工作安排,逐项核算加班费、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明细。 胜诉经验:整理碎片化加班证据,完成加班事实举证,厘清加班费、年假工资计算标准,应对用人单位否认加班事实的抗辩。 胜诉判决:仲裁支持委托人主张,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、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12.7万余元。 案例四:集体劳动争议,多名劳动者共同维权 案情介绍:某商贸公司经营调整,一次性辞退十余名员工,公司给出极低补偿方案,多名员工工龄长短不一,部分人员还有拖欠绩效工资情况。劳动者内部意见不统一,担心单独维权势单力薄,集体委托冯娜律师代理整套劳动维权案件。 办案经过:冯娜律师分别梳理每一位劳动者的工龄、薪资、工作证据,区分每个人诉求差异,统一制定集体维权策略。同步开展仲裁立案,统一应对用人单位抗辩,同时推动调解谈判,既坚持合法诉求,也兼顾群体性案件处理效率,部分案件调解,部分案件开庭裁决。 胜诉经验:统筹群体性案件,兼顾个体差异,统一证据与诉讼思路,平衡诉讼与调解路径,降低群体当事人维权成本。 胜诉判决:十余名劳动者全部拿到补偿款项,部分人员仲裁裁决获赔,部分达成调解协议,整体获赔总金额超110万元,群体性维权全部落地。 案例五: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纠纷 案情介绍:委托人入职小型服务企业,入职后单位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正常发放工资。工作十多个月后公司无故将其辞退。当事人希望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以及解除补偿,自行咨询得知存在时效风险,遂委托律师处理。 办案经过:冯娜律师梳理工资流水、工牌、工作群记录、业务往来凭证,确认事实劳动关系;精准把握仲裁时效节点,固定入职时间、用工事实证据。庭审中用人单位辩称是员工自身原因不肯签合同,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予以佐证。 胜诉经验:锁定事实劳动关系证据,把握二倍工资仲裁时效关键点,击破用人单位推卸责任的抗辩理由。 胜诉判决:仲裁委支持诉求,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.3万余元。 案例六:竞业限制纠纷,劳动者抗辩无需承担竞业限制违约金 案情介绍:委托人从前公司离职,签署过竞业限制协议。离职后前公司提起仲裁,主张劳动者入职竞品企业,违反竞业限制约定,要求劳动者支付高额竞业限制违约金近30万元。当事人实际并未从事同类竞争业务,陷入被动应诉局面,委托冯娜律师应诉。 办案经过:冯娜律师重点审查竞业限制协议效力、公司是否实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、劳动者新岗位工作内容,核查对方提交证据,指出对方证据无法证明劳动者从事竞争业务,同时指出协议部分条款存在不合理之处。 胜诉经验:从协议效力、补偿金履行、违约事实三方面进行抗辩,拆解对方证据漏洞,避免委托人承担巨额违约金。 胜诉判决:仲裁委驳回用人单位全部仲裁请求,委托人无需承担竞业限制违约金,成功应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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